事实依据:
2月28日19:44著名游泳运动员孙杨先生发了《暴力抗检?》的新浪微博,内容如图(注:敏感信息已被笔者做了隐藏化处理,原文未做此处置)。
法律准绳一:
3月1日0:00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正式施行。其中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:(十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。
法律准绳二:
《GBT 35273-2017-信息安全技术-个人信息安全规范》3.1个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、银行账号、通信记录和内容、财产信息、征信信息、行踪轨迹、住宿信息、健康生理信息、交易信息、14岁以下(含)儿童的个人信息等。
法律准绳三:
《关于贯彻执行《民法通则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中第140条规定: 以书面、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,或者……,造成一定影响的,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。
法律准绳四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:(一)停止侵害,(二)排除妨碍,(三)消除危险,(四)返还财产,(五)恢复原状,(六)赔偿损失,(七)赔礼道歉,(八)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。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,可以单独适用,也可以合并适用。
似乎我们可以这样来陈述这件事情:
孙杨先生利用微博这种自媒体平台,制作并发布了包含武兵先生的身份证号码、林女士的护士资格证证书号在内的个人敏感信息,导致了当事人被粉丝攻击。至于武先生、林女士是否授权孙杨使用自己的隐私信息,暂无从考证。
今天是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正式实施的好日子,该事实能否成为违反该《规定》的第一案?让我们拭目以待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