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据管理能力之数据治理发展情况

截止2020年底,全国范围内共完成了107家企业的贯标工作,根据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的分析,在数据治理组织方面,47家企业确定了开展数据管理相关工作的归口部门,强调了管理层、业务部门及基层人员的职责,由数据治理归口部门统一协同开展数据管理及数据应用项目的建设;18家企业在部门内部设置了数据治理组织,数据管理相关工作由各业务部门自行开展,缺少统一管理机制;20家企业在具体项目中设置了数据管理小组,负责项目范围内数据相关工作的管理与协调;22家企业尚未设置数据治理组织,建议此类企业成立数据治理部门,明确各方职责,进一步加强各类人员数据管理职责,统一管理入口。

数据治理部门
图1  数据治理部门
在数据制度建设方面,35家企业基于数据管理需求制定了覆盖数据架构、数据质量、数据标准、数据安全等数据职能的各类数据管理办法、细则,并制定了数据政策,在数据政策中明确了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的目的、组织与管理范围等内容;11家企业制定了组织级数据政策,但部分数据职能领域尚未制定必要的管理办法和细则,数据制度框架覆盖范围不全面;32家企业仅制定了数据政策,各数据职能任务的落实,缺少具体制度的管理;29家企业尚未制定数据政策与数据相关的管理办法及细则,未形成组织级数据制度框架,建议企业基于数据管理情况,建立数据管理制度体系框架,并明确各类制度边界划分。

建立数据制度框架
图2 建立数据制度框架
在数据治理沟通方面,17家企业将数据管理的相关政策、标准 通过OA系统、邮件等渠道在组织范围内进行发布,全面征求了各类人员的意见及建议,并根据反馈情况对相关政策、标准进行了修订;30家企业将数据管理相关制度在部门范围开展沟通,根据内部意见进行修订,通过OA系统、邮件等渠道在组织范围内进行了发布;36家企业将数据相关政策、标准在组织范围内进行了发布,但未征求各类人员的意见;24家企业未将数据相关政策、标准纳入数据治理沟通范围,数据制度未得到企业各类人员的普遍知悉及认可,建议开展相关工作,确保组织内利益相关者及时了解相关政策、标准、流程、角色、职责的最新情况。

数据制度沟通

图3 数据制度沟通

以上是对于2020年底的107家在数据治理方面的数据分析,截止2021年底,全国范围内已经通过DCMM评估的企业达到177家, 其中DCMM 5级(优化级)2家,DCMM 4级(量化管理级)20家,三级(稳健级)75家,二级(受管理级)76家,一级(初始级)4家。越来越多的企业意思到了DCMM认证的重要性,想要了解相关费用的企业请联系在线客服。